隱私權保護政策

隱私權保護政策

1. 隱私權保護政策

 

高雄興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們公司”,“我們”或“我們的”)致力於保護我們客戶,業務合作夥伴,股東和投資者的個人信息,並遵守“個人資訊保護法”(以下簡稱“個人資訊保護法”),以及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和主管部門公佈的關於個人資訊保護的各項法律,各國相關法律法規和地區,我們公司的內部規定和本隱私政策,我們將按照以下方式適當處理個人資訊。

 

(處理個人資訊)
1.在本政策中,“個人資訊”是指可以通過姓名,出生日期或信息中包含的其他內容或通過個人識別碼識別的個人資訊(“個人信息保護法”第2條,第2段)。我們收集的有關我們客戶的資訊包括無法識別特定個人的資訊,但如果通過將這些資訊與其他資訊相結合來識別特定個人,則此類資訊完全被視為其個人資訊。

 

(使用個人資訊的目的)

2.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我們在通知或公佈其使用的明確目的後獲取個人資訊,並在必要範圍內獲取個人資訊並在其使用目的範圍內使用。在使用目的達到後,我們會盡快清除個人資訊。我們使用個人資訊的目的如下。

 

1)客戶和商業夥伴的個人資訊

  • 提供我們的產品和服務或其相關的資訊

  • 為我們的產品和服務提供支持和維護

  • 改善與我們的產品和服務相關的市場調查,產品開發和服務

  • 規劃和改進我們公司管理的網站

  • 提供有關展覽的資訊,在我們的運作和促銷活動中進行其相關的公開情形

  • 管理進出我們的設施和我們的設備

  • 與各種查詢聯繫並回答詢問

  • 為商務談判和會議進行聯繫

  • 為業務和交易通信聯絡

  • 推進委託業務的實施

  • 談判並簽訂合約,履行義務並處理合約相關的發票和付款

  • 遵守法律和法規

  • 用於獲取個人資訊時指定的用途

  • 與上述事宜有關的其他業務

2)股東的個人資訊

  • 根據各種法律和條例管理股東資料之創建

  • 根據公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 採取各種措施並提供便利,以促進股東與我們公司之間的關係

  • 與上述事宜有關的其他業務

3)與招聘相關的個人資訊

  • 研究和決定我們公司的招聘條件,研究並決定是否接受和拒絕,就招聘進行聯繫並回覆詢問

  • 實習和聯繫實習

  • 進行與招聘相關的問卷調查

  • 獲取與招聘活動和實習相關的個人資訊時所指定之目的

  • 與上述事宜有關的其他業務

除上述目的外,我們可能使用在我們從客戶,業務合作夥伴,股東和招聘申請人處獲得的資訊如下。在這種情況下,所使用或提供的資訊不包括識別某些特定客戶,業務合作夥伴,股東和個人招聘申請人的資訊。

(1)統計處理和利用資訊

(2)在處理完資訊後,將資訊提供給我們的子公司或關聯公司,或者銷售公司或我們的貿易公司,將不能識別其特定個人

 

(獲取個人資訊)

3.在取得個人資訊的時候,通過事先確定必要的資訊,並嘗試取得個人本人的同意,如我們將處理的個人資訊的項目,使用目的,諮詢等。在個人資訊中包含與個人資訊相關的私人資訊,例如與種族,信仰等相關的個人身份資訊時,未經個人同意,我們不會獲取個人資訊,除非法律允許。當我們從第三方獲取個人資訊時,如果確認收到第三方資訊的義務和創建記錄的義務存在,我們將遵守這些義務。

 

(保密安全措施)

4.我們努力在使用目的範圍內使用個人資訊,並保持其準確性,完整性和最新情況。根據現有技術水準,我們採取必要和適當的保密安全措施,以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洩漏,篡改,遺失,毀損等,並在必要時修正這些措施。

 

(寄售合作夥伴的管理)

5.為達到使用目的,我們可能會將個人資訊的處理委託給其他集團公司或第三方。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根據內部規定實施適當的安全措施。關於委託給第三方,我們將確保透過合約和其他方式處理個人資訊,並保證適當的保密安全。當向位於國外的第三方托運時,如果存在創建記錄的義務,我們將遵守這些義務。

 

(向第三方提供或透露個人資訊)

6.除以下情況外,我們不會向第三方透露或提供個人資訊。

(1)當我們收到個人的同意時。

(2)法律法規要求時。

(3)為了保護人的生命,健康或財產,在必要情況下很難取得個人的同意。

(4)特別有必要改善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健康成長,難以取得個人自己的同意。

(5)法律、法規規定有必要配合國家機關或者地方公共機構或者該機構委託的一方的活動,有獲得該人自己同意的風險時或其本身可能會面臨此類情況的情形下。

(6)在為了達到使用目的而需要的範圍內委託了另一方部分或全部的業務的情況下。(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成為相關負責人,並將妥善管理運行。)

(7)因合併或其他原因發生業務繼承時。

(8)如“7.共享個人資訊的使用”中所述共同使用資訊時。(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成為該方的負責人,並妥善管理共享使用。)

 

(共享使用個人資訊)

7.為了實現“2.使用個人資訊的目的”中定義的目的,我們可能會與我們的集團公司分享個人資訊。對於我們的海外集團公司,我們只會將個人資訊與建立符合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規則,個人資訊保護法第24條規定標準的系統的公司或遵從它們的系統一起使用。

(1)個人資訊的共享使用項目

姓名,聯繫方式(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就業資訊(附屬公司,部門名稱,職位/職稱等),查詢內容,請求內容,產品信息 購買(例如,購買歷史),合同內容

(2)共享使用方的範圍

我們的集團公司:

KOA 株式会社(日本)

KOA Electronics 株式会社(日本)

真田KOA株式会社(日本)

興亜化成株式会社(日本)

鹿島興亜電工株式会社(日本)

興亜販売株式会社(日本)

KOA SPEER ELECTRONICS, INC.(美國)

KOA Europe GmbH(德國)

VIA electronic GmbH(德國)

KOA DENKO(MALAYSIA)SDN.BHD.(馬來西亞)

KOA DENKO (S) PTE.LTD.(新加坡)

上海興亜電子元件有限公司(中國)

上海可爾電子貿易有限公司(中國)

興和電子(太倉)有限公司(中國)

無錫興和電子陶瓷有限公司(中國)

KOA ELECTRONICS (H.K.) LTD.(香港)

大興電工股份有限公司(台灣)

(有關個人資訊的諮詢等)

8.根據個人資訊保護法,我們將對個人或代表個人的代理人就我公司持有的個人資訊作出適當的告知。

(1)請通過以下電話號碼與我們聯繫。

(2)聯繫電話詢問

高雄興亞股份有限公司:+886-7-3634157

營業開放時間:8:0017:00

 

(系統加強,培訓等)

9.為適當處理個人資訊,我們將努力不斷加強和改進我們的內部結構,包括審查這項政策,指派負責個人資訊管理的人員,以完善我們的內部規定,為員工和員工提供培訓,並進行適當的內部管理審核。

 

 
 
 

 


 
 
 
 

2. 使用Cookie,網路信標(Web beacon)和IP地址

高雄興亞股份有限公司營運的網站(以下簡稱“我們的網站”)可能使用cookies(注1),網頁(注2)和IP地址(注3)。

使用這些對象的目的如下:

(1)透過我們的網站或電子郵件地址向網站訪問者發送通知

(2)利用網絡訪問者的瀏覽記錄和他們對調查問卷的回應,為註冊個人資訊的人提供更好的服務

(3)創建使用我們網站的統計資料

(4)確定我們網站遇到系統故障時的原因

網站訪問者可以透過在瀏覽器設置中,拒絕使用Cookie來拒絕我們的網站使用Cookie和網路信標(Web beacon)

拒絕使用cookie會阻止我們完全實現上述目的。並且可能有一些限制,您可能無法使用我們網站的部分功能。

1

Cookie是由網站服務器發送並由用戶設備保留的少量數據資料,透過在瀏覽器中存儲部分網站資料,允許用戶從下次訪問中更有效地使用網站。

2

網站信標(Web beacon)是一種技術,利用cookies等以統計資料,例如訪問網站的日期和時間。

3

IP地址是識別網路上設備位置的唯一號碼。
 
 

 

3. 使用訪問日誌分析工具來改善服務

我們可能會收集有關使用我們網站的訪問日誌分析工具的統計資訊,以便為訪問高雄興亞股份有限公司網站的訪問者提供更好的服務。訪問日誌分析工具利用cookie收集訪問我們網站的資訊。